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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印发永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办法的通知》听证会的告示

  关于召开《印发永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办法的通知》听证会的告示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以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定于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在市人社局3楼会议室召开《印发永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听证会。

  欢迎永州市内的公民(年满18周岁)、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愿意申请听证的,请于2015年8月6日前到市人社局报名,并领取听证资料。根据行业特点,听证人员以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为主,名额原则控制在30人以内(根据报名先后等情况确定)。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单位人员请携带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

  联系人:谭鹏飞 匡敏 联系电话:0746-8353066 邮编:425000

  联系地址:冷水滩区翠竹路6号潇湘大厦2008(市人社局)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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