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州市设立市长质量奖 获奖企业奖励10-20万元

  红网永州站7月29日讯(通讯员 杨荣涛)7月27日上午,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

  永州市市长质量奖是永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永州市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或先进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根据审议通过的《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永州的市长质量奖每三年评定一次,每次评选2-3个获奖单位,每个奖励10-20万元。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总评分为1000分。这是我市自启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以来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