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督查办的工作人员,你的银行账户因涉嫌犯罪已被冻结……”
这是正在家中避暑休息的王某接到的一个电话,这让正惬意休息的王某顿时睡意全无。从电话中王某得知,自己的银行账号涉嫌贩毒已经被冻结,“检察院工作人员”来电是为了保护王某的财产安全,并为王某提供了一个安全账户,要王某把资金转移到这个安全账户,待排除嫌疑后再将钱全部返还。平常很少和政府安全部门打交道的王某突然接到这样的电话,不由得一怔。刚开始王某还心存怀疑,但当对方在电话中准确说出王某的基本信息和家庭住址,并提醒他拨打114号码来“验明正身”时,王某已深信不疑。他急忙赶到银行,并按对方的提示完成了转账程序。这时,电话那头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再也没了回应,王某赶紧回拨刚才的来电,却已经无法接通。如梦初醒的王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人诈骗了,平时电视报纸中天天报道的电信诈骗,今天居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懊恼万分的王某掏出了手机,拨打了“110”……
当前这种以政府安全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电信诈骗的事例已经屡见不鲜,新闻媒体也时常有相关报道。其实,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他们是利用了部分群众对于政府安全部门的信任和对一些行政程序的不熟悉,以此进行诈骗。这类诈骗的犯罪行为有其内在规律和特点,我们可以充分地了解,并为我所用,从而保护自己。
他们都是以受害者的资金账户涉嫌洗黑钱、涉嫌违禁物品、涉嫌经济犯罪为由要求受害者“转移资金”,从而进行诈骗。诈骗人员通过非法渠道获得了受害人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私人信息,一些受害人听到这些信息正确对此就深信不疑。我们只要建立起基本安全防范意识,这些诈骗行为都会不攻自破。
第一、国家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如果需要冻结银行账户,也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不会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仅通过电话通知就要求群众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
第二、倘若不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常识,也可以直接致电咨询相关政府机关,或者直接去到政府机关所在地进行咨询。
第三、将汇款等操作作为原则底线,绝不轻易向陌生账户进行转账和汇款。如若对方一直要求将资金转移到所谓“安全账户”,可以挂断电话,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