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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永州市四届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永州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经2016年1月14日政协永州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唐定同志代表市政协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对2015年政协工作的总结客观实在、精炼全面。过去一年,市政协在中共永州市委的领导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进一步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以服务发展为根本,围绕生态立市战略、文化旅游、电商发展和“十三五”规划编制等调研献策,发出了政协好声音”;以“三严三实”为主线,锤炼队伍、转变作风,关注民生、为民代言,忠实履职、奉献永州,树立了政协好形象。

  会议同意报告对2016年市政协工作提出的意见,要求市政协四届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市委深度实施“四个三”和推进“八大计划”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精神,服务改革发展,精准建言献策,推进协商民主,强化民主监督,转变工作作风。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汇智聚力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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