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经营水上餐饮的通告
为保护湘江水域环境,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行洪和饮用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湘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非法经营水上餐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经营水上餐饮的通告
为保护湘江水域环境,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行洪和饮用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湘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非法经营水上餐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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