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4月13日讯(通讯员 蒋湘)近日,永州市安委会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安监人”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市范围安全生产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基层单位推荐,面向各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岗位的人员。评选工作结合业务技能、爱岗敬业、工作成效、突出事迹,采取组委会评选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最能代表安监人形象、最受人民群众尊敬的人物评选出来。
开展“最美安监人”评选活动旨在挖掘、宣传、树立一批恪尽职守、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努力使“最美精神”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文化品牌,为永州市安监事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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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组委会
市委常委、副市长蒋善生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长段灵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蒋三立任副主任,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副局长韩俊民任主任,具体负责“最美安监人”评选日常工作。
评选范围
1、全市安监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2、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3、中央、省驻永及市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2、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依法监管,廉洁执法;
4、辖区范围内或所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近3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遵章守纪,廉洁自律,近三年无违规违纪事件。
(二)专项条件
1、业务精湛。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热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较为全面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坚决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上级决策、决定;
2、爱岗敬业。履职能力强,坚持原则,规范执法,能做到公正、公平、公道,能及时为基层及企业排忧解难,具有广泛的公认度和代表性;
3、成绩显著。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文化建设、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4、事迹突出。具有较强的现场检查、指挥能力,在发现和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有效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评选方式和步骤
评选活动采用单位组织推荐,评选组委会评选和群众投票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按名额推荐候选人,再由评选组委会评出候选人。然后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后进行社会投票,最终结果由社会投票评定。
第一阶段:推荐候选人(4月10日至5月20日)。由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按照评选条件,向市评选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每个县区推荐5名,管理区和永州经开区推荐2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推荐1名。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10日前,将推荐的申报表(请于市安监局网站下载)、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以及用于微信投票的风采照片(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宣传文字200字左右,报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宣教科,联系人:蒋湘18674660944,8368138;邮箱:yzsajjxjk@163.com)。
第二阶段:评选候选人(5月20日至6月30日)。由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走访、调查、核实,形成综合调查考核材料,报市评选组委会讨论审核,确定20名“最美安监人”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公示投票(7月1日—7月30日)。将20名候选“最美安监人”的简介、事迹和照片,在《永州日报》、《永州新报》、红网永州站、永州新闻网、永州安监局官网、“永州安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集中宣传推介。同时,启动“永州安监”微信公众号投票,确定10名“最美安监人”。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8月1日—8月30日)。举办永州首届“最美安监人”颁奖表彰仪式。组织市内主流媒体对 “最美安监人”进行后续推广、宣传、展示。
奖励办法
对评选的10名永州“最美安监人”,每人发放奖金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提请市人民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并作为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