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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通报2016年防汛抗旱责任人

  关于2016年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报

  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全面实现防汛抗旱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县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和联系县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防汛抗旱工作的市级领导、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县级城镇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各地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江河、水库(水电站)、城镇及山洪防御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公布各级防汛责任人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明防汛纪律,严格实行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对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力或准备不足等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2016年4月8日

  2016年永州市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防汛抗旱工作联系人、责任人

  2016年永州市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

  2016年永州市城区及县级城镇防汛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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