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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首届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5月1日启动

    永质评委办发〔2016〕1号

  永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首届(2016年)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相关链接:永州市设立市长质量奖 获奖企业奖励10-20万元

  各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质监分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品质活力永州,鼓励和引导各行各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按照《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根据《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永政发办发[2015]27号)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市长同意,现就我市开展首届(2016年)永州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市级最高质量管理荣誉奖,本着“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凡符合《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见附件)规定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从2016年5月1日开始, 2016年8月15日前报送完整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推荐部门应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组织概述。内容祥见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字数不超过3千。

  (三)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领导、战略、顾客市场、资源、测量分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7个方面入手,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四)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经营资格证书、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五)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本组织近三年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

  以上申报材料中(一)、(二)、(三)项须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为22磅。申报组织应提交纸质合并材料(一、二、三)一式六份、纸质证实性材料和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一式六份、电子光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长质量奖评委会成员单位,各工业园(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质监(分)局紧密配合,依据申报条件,认真做好“市长质量奖”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各推荐部门要公正写出推荐意见。

  (三)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质监(分)局集中后统一上报永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质监局),市属企业或组织直接向市质监局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勤 联系电话:0746-8320518

  孙文德 联系电话:0746-8320520

  附件下载:1、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2、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定稿)

  参考文件: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2012)

            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指南(2012)

  注:有关市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等均可登陆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获取,网址:http://www.yz315.gov.cn

  永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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