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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砖三月没拿到钱 江永县劳动监察大队帮忙讨工资

  红网江永8月23日讯(通讯员 首积亮 朱少春)8月23日,湖南省江永县劳动监察大队成功处理一起砖厂无故克扣民工工资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8月19日,民工何某林、何某静到江永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某砖厂包工头不愿结账,要扣他们的工资。经调查了解,4月22日,何某林、何某静被某砖厂聘用,多劳多得,工资以计件的方式结算。7月12日,砖厂包工头另请他人做事,并叫何某林、何某静不要来上班了。到月底发工资时,包工头不愿给他们结算工资,而且称每人要扣600多元的工伤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的工资,并且要每月足额发放。《工作保险条例》则规定,员工的工伤保险参保,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县劳动监察大队向砖厂包工头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让包工头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跟何某林、何某静结算工资,合计为1883元。同时,包工头承诺,今后一定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不再以任何理由克扣民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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