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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在中共永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绝对忠诚 勇于担当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永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杨 永

(2016年9月2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永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强无畏的政治勇气、坚韧不拔的政治定力,正风肃纪,反腐惩贪,政治生态日益清朗,党心民心极大振奋。

  (一)强化担当,“两个责任”层层压实

  市委紧跟省委步伐,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追责办法,科学定责、自觉履责、严格考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为市委当好参谋助手,抓好组织协调,推动主责落地。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十八大以来共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组织处理14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通过签字背书、督查考核、廉政约谈等方式,推动“两个责任”上下贯通、落地落实。

  (二)重拳反腐,执纪审查形成震慑

  按照“突出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总体思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五年来,全市纪检机关受理各类举报1778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627件,立案4385件,结案447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5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9人、乡科级干部95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6人。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越级访、重复访逐年下降。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处了湖南科技学院原党委书记佘国华,市城建投资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尹小青,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龚新智,市农业开发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吴起军等一批厅处级“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查处基层腐败问题。重点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排查问题线索7403个,立案查处451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人,追缴违纪违规资金6258.8万元。严肃查处了东安县畜牧水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孟军私分惠民资金案,蓝山县毛俊镇鹊峰村原村支部书记李节光侵吞孤儿生活费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轻微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谈话提醒25人,函询30人;对严重违纪的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大文等人,进行断崖式处理,“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初步显现。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处理流程更加规范,协作更加紧密,机制更加健全。市县两级纪委统一实施执纪审查措施,统一组建和管理陪护队伍,办案安全实现“零事故”。追逃追赃力度加大,通过“天网”行动,9名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已成功追回7名。

  (三)猛药去疴,作风建设成效明显

  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为切入点,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聚焦突出问题,根治痼疾顽症。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舆情监控,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04起,处理处分1154人。着力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共排查发现“四风”问题线索3609个,追责132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0人。社会高度关注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国家工作人员“吃空饷”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大力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各级党员干部共上缴783.6万元。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常规巡视,办结信访件和问题线索29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24人。重点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案件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查处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小区集中整治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失职渎职案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组织处理12人;清退领导干部兼职取酬4904.1万元;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5285.1万元;清查村级公务接待费751.7万元;清理清查机关事业单位乱收费、乱罚款1.05亿元,真正解决了一批积重难返的“四风”问题,党委政府公信力大大提升,经验做法得到省纪委、省委巡视办的充分肯定。

  (四)注重创新,预防腐败扎实推进

  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立足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纪律建设全面加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纪律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的氛围进一步形成。深刻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坚决贯彻“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扎实开展专项巡察,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7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问责处理12人,确保县乡两级党委换届风清气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亮点纷呈。建成市反腐倡廉教育展馆,全市共有160多个单位65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开办《永州风纪》栏目,突出“乡镇纪委在行动”“纪检组长有话说”专题,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重点对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26名县处级党政正职和50名县区纪委书记(市直纪检组长)开展述廉述德述责评议。防止利益冲突试点顺利完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全面推进。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系列文件,稳步推进有地方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五)深化“三转”,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执行力、战斗力。加快转职能。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31个精简为16个。市县两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全部到位,执纪监督力量达到人员编制总数的60%以上。乡镇纪委通过换届实现书记、副书记专职专岗,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科学转方式。重点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从全程监督向事后问责转变,从“重监督事轻监督人”向“既监督事更监督人”转变,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扎实转作风。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严深细实的作风,着力解决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作风问题。市纪委班子带头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22个。制定《永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等10项制度,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防止“灯下黑”。五年共办理涉及纪检干部的信访件90件,立案查处37人。

  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益于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纪检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纪检工作的各位领导、代表和同志们,向全市广大纪检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与市委的厚爱重托相比,与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相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两个责任”层层传导,但责任意识逐级递减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党委(党组)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履行主体责任“上热下冷”。少数纪检机构履职能力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缺位。二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仍然艰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三是“四风”问题整治有力,但防止反弹回潮的压力仍然较大。文山会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打牌赌博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现象有所抬头。四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取得一定成效,但权力规范运行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问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深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

  一是必须坚定责任担当,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事业无往而不胜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上率下、作出榜样,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只有层层看齐、人人负责,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最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才能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转向“严紧硬”。

  二是必须维护纪律权威,把牢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破法者必先破纪。各级纪检机关自觉把纪律挺在最前沿,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五年来查办案件数量同比大幅上升,充分彰显了纪律的权威。实践证明,只有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底线,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才能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三是必须勇于实践探索,深化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实践永无止境,创新之树常青。我们按照上级部署,从永州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使各项工作有特色、有后劲。实践证明,坚持理念、思路和方法的与时俱进,把改革创新寓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具体措施之中,才能思路更加开阔、动力持久更新、工作富有成效。

  四是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共享正风反腐的丰硕成果。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最支持反腐败。我们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开展系列专项整治,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上升。实践证明,只有广泛汲取群众智慧,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取信于民。

  五是必须保持坚强定力,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五年来,我们准确把握形势,紧跟上级步伐,咬定目标不变,保持信心不减,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实践证明,只有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才能营造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五年,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标本兼治,强化监督问责,绝对忠诚、勇于担当,不断健全和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坚持挺纪在前,在推进党的纪律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纪律管住管好全体党员。

  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行为,维护中央权威。围绕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全面小康、扶贫攻坚、国家级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严的要求贯穿到党的政治生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党内正能量充沛,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

  坚决执行党纪党规。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形成思想认同,养成守纪习惯。各级纪检机关要自觉担负起维护党章权威的职责,纪律教育要立足党章党规,执纪审查要从党章入手,使纪律和规矩在全体党员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纪律执行刚性,切实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违纪必究没有例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律检查工作方向性的扭转。坚持真管真严,把功夫下在平时,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等多种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树立正确执纪观,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动辄则咎,将监督执纪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从“被动查”向“主动防”转变,不断前移监督执纪防线,从对腐败分子的零容忍转向对一切违纪行为的零容忍,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坚持查处违纪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二)坚持有腐必反,在执纪审查工作上实现新作为

  始终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加强反腐组织协调。切实发挥纪委组织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大力推动执纪执法机关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成果互用,努力实现执纪审查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领办交办、异地交叉、上下协同等审查机制,加强对县区纪委和派驻机构执纪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巩固和强化上下联动的良性互动局面。

  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握力度节奏,形成持续震慑。优先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纪律行为,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惩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等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深入推进“天网”行动,动态管理外逃人员信息。严格党员干部出国(境)审批,加强公职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做实防逃工作。

  提高执纪审查质效。坚持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规范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流程,用纪律尺子排查处置举报线索,提高处置效率。坚持时间和质量并重,实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不断提高审查效率。讲究策略技巧,注意方式方法,提升“智慧办案”的水平。强化执纪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力争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加强综合分析,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督促整改提高,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

  (三)坚持依规治党,在强化监督问责上推出新举措

  围绕监督制约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强化追责问责,以过硬措施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方式。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紧紧盯住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岗位,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破“潜规则”、立“明规矩”。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着力推动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内控机制,排查廉政风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探索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破除政商“利益共同体”,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完善监督体系。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个人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机制。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加强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衔接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突出监督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各级“一把手”、新任领导干部和即将离任领导干部的监督。改进监督方式,综合运用传统监督与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领域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增强监督实效。

  用好问责利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抓好市委“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的对接,推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及有关领导干部层层落实责任。对履职不力、履责不当,出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情形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启动问责程序,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建立督促通报、检讨检查、公开曝光等问责保障机制,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要坚决问责,释放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

  (四)坚持激浊扬清,在深化作风建设上形成新常态

  作风建设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最大限度压缩党内不良行为的生存空间。

  加大纠治力度。聚焦作风建设中的短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权力运行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把作风问题找准找具体。紧盯年节假期,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隐身变形、变异变种的“四风”问题,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曝光。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既要查处收红包者,又要查处送红包者,从源头上遏制“红包腐败”。开通作风问题举报“绿色通道”,及时受理、核实、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风清气正。

  构建长效机制。紧盯公款大吃大喝、酗酒斗酒、请客送礼等陈规陋习,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干部队伍作风状况的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作风建设交叉督查、即查即办、倒逼问责、容错免责等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把纠治“四风”工作做深做实。推动部门和系统协调配合,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和纪委派驻机构的力量。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实现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倡树新风正气。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以良好的党风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文化传统、正反典型的宣传,用好纪委独具特色的警示教育资源。创新廉政宣传方式方法,掌握运用新媒体,增强宣传感染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五个省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作用,以先进的精神内涵、丰富的历史资料、鲜活的教育内容,引导党员干部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大力挖掘、整理永州历史上杰出人物的家规家训,放大当代先进典型示范效应,让党员干部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推动良好家风家训传承。

  (五)坚持执纪为民,在基层正风反腐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认同不认同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惠农政策宣传入户率、惠民资金拨付到户告知率、惠农项目核查率、问题线索办结率、惠民资金清退补发率“五个100%”。重点查处发生在精准扶贫、农村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管理、财政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突出问题,严肃处理涉及群众事务中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基层腐败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公开通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

  建立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针对基层腐败案件暴露的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健全监管机制,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深化党务、政务和村务“三公开”,推行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工作,切实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住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治理,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管住“微权力”,防范“微腐败”。依托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和方法,提高基层监督执纪问责信息化水平。

  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延伸到基层,发挥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着力防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加强与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督促相关主管、监管部门强化行业监管和自律,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督促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和服务,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六)坚持严管厚爱,在锻造铁军队伍上展现新形象

  深化体制改革,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管理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让人民群众放心的纪检干部队伍。

  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三转”,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专司监督职责,不得分管纪检业务外的其他工作。推进纪检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市县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推进县乡纪检机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认真落实“两个为主”的规定,完善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具体制度,着力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纪委委员履职清单、定期报告工作等制度,切实发挥好纪委委员作用。

  提升能力素质。健全完善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工作激励的制度机制,提升纪检干部政治鉴别、学习调研、执纪监督、改革创新、拒腐防变等能力。突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把对党忠诚落实到为党工作、为党分忧、为党担当上。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督的数据库,强化履职的科技支撑和服务保障。扩大纪检干部选用视野,加大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真正把那些对党忠诚、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勇于担当的优秀纪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从严监督管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纪检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建立纪检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确保监督执纪权规范有序运行。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延伸监督视角,净化纪检干部朋友圈、生活圈,守住干净底线。严肃查处执纪违纪、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维护队伍的纯洁性。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清醒认识和准确判断当前形势,树立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踩着不变的步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一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把纪检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保持同频共振,步调一致,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正确。二要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通过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明晰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上下同心、工作同步、目标同向,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三要坚持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体现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战略思想,对纪检机关全面履行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要严惩少数,更要管住大多数,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四要弘扬担当实干的意志品格。越往后执纪越严。纪检干部必须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以大无畏的勇气与一切腐败行为做坚决斗争。同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把强化监督、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鼓励干事相结合,为担当者担当。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第五次党代会为永州未来五年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纪检机关肩负的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新一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绝对忠诚、勇于担当,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设品质活力永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工作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1.“两个责任”: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一岗双责”:指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四种形态”: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在福建调研时提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4.“五个不直接分管”:指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

  5.“三重一大”: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6.“三转”:指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7.“两个为主”:指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8. “四种意识”: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9.“三个区分开来”: 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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