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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安监局长段灵利答记者问

永州市安监局长段灵利

  近年来,永州市突出“三抓一创”,狠抓责任落实、打非治违、风险管控和示范创建引领等工作,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找准了突破口,牵住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了“十二降”,连续6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市州”。

  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市以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为引领,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抓监管、建机制、打非法、治隐患、夯基础,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推进。其中有何经验?近日,记者对永州市安监局长段灵利进行了采访

  记者:落实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根本所在。永州市在“三抓一创”工作中,是怎样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的?

  段灵利: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而责任落实又是重中之重。落实责任,不能放空枪、耍花样,要落实到行动上、岗位上、人头上。近年来,永州市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方面下了一番功夫。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双文明”建设、政府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具体来讲,永州市在责任落实方面首先抓住了乡镇党政“一把手”、安监部门“一把手”、企业“一把手”等关键少数。

  ——紧紧抓住乡镇党政“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可以带动其他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基层监管责任的落实。

  ——抓好企业“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责考评,从制度上考核和评判企业“一把手”责任落实与否和落实程度,并根据考评结果,可以对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

  ——把能力强、责任性强的干部选到安监局长(站长)位置上来,才能更好的发挥安监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综合协调职责。

  明确责任清单,推进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化”。

  永州市要求,所有企业都设立四块“公示牌”:部门监管责任有“公示牌”,监管人员、监管职责、监管内容和履责情况上墙公示。所有企业都设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企业主体责任、零事故、零伤亡情况上墙公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公示牌”,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内容、进展和责任人上墙公示;岗位安全生产风险 “公示牌”,将每个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后果、应急防范和处理措施上墙公示。

  目前,永州大部分企业都张贴了这四块“公示牌”。

  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兑现奖惩,让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永州市建立了季度考评制度。市安委会出台了安全生产工作季度考评办法和细则两个文件,考核单位每季度形成考评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占对县区年度考核总分的40%。

  考评结果排名第一的单位在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作经验交流,排在末位的单位向市安委会书面报告原因,并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就实践情况来看,季度考评制度的建立,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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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永州市在推进“三抓一创”工作中,是如何加大打非治违、风险管控力度的?

  段灵利: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控风险源、隐患点,把隐患消除在事故之前;严格执法,强化执法问题整改跟踪督查,用严格的执法清除隐患、管出安全、树立法治权威。

  近年来,永州市加大了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地毯式排查,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各级政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实施了精准打击和整治,盯住不放,只要发现一处,就坚决打击一处、治理一处,始终保持了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同时,加大了“打非治违”工作事前问责,对非法问题突出的地区,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推动了“打非”主体责任的落实。

  加强风险管控,永州市以企业、场所为单位,对存在的风险源进行了分析与评估,确定了重点风险源和风险等级,并制订了风险控制措施,将每个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落实到了部门和个人。

  此外,永州市还加快建立了“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促落实”的隐患治理模式常态化,建立和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和整改追责制度,坚持做到了“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出问题,全市受警示”。

  就近年的工作来看,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管不断加强,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持续在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取缔关闭了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同时,狠抓了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采取政府挂牌督办(市长交办——县区长承办——安委办督办)的形式,对一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自2012年以来,共交办治理重大安全隐患1867个,落实整治资金5.13亿元,整改率97.7%。

  严格执法就是对企业最大爱护的观念,对非法违法行为不仅要打,更要突出追责,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

  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中,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依法问责追责,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从制度层面杜绝执人情法、办关系案。

  为强化责任落实,永州市制订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任务分解表,明确每个阶段的主要内容、完成标准和时间,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月份,分解到县区、到部门、到个人。坚持“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每季一督查”。

  此外,永州市还把“监管执法年”活动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8项重点工作,列入单项考核范围,明确县区安监局执法的立案起数未达到市里最低规定要求的,不得评省、市先进单位,推动了县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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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015年、2016年,永州市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如何?

  段灵利:为提升全市的安全生产水平,永州市持续开展了示范创建工作。以示范创建工作为引领,去年重点推动了乡镇的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今年则全面启动了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安全标杆企业的创建工作。

  市安监局党组将示范创建摆在局里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高规格的领导小组,抽调3名骨干组建创建办,专门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创建工作。县区也参照市局做法,将示范创建列入“一把手”工程。

  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过程中,永州市加强帮扶指导的同时,强化了动态管理:对已经授牌的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进行清理复核并重新认定,对工作管理滑坡且经整改后不能继续保持创建工作标准的3个乡镇,提请省安委办报省人民政府摘牌。

  根据考核要求,永州市对县区、乡镇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并排名,凡示范创建工作排名后3名的县区不得评省、市先进,凡排名后50名的乡镇不得评市先进。营造了示范创建“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去年下半年,市安委办对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摸底时发现,主体责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企业主体责任内容牵涉面过于广泛、重点不集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考核标准不适应、考核方法不科学等问题。

  为此,永州市今年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为主线,振衣提领,开展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落实、监管机制创新、保障机制构建等方面的探索,培育了一批“标杆企业”。

  11月3日—5日,永州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标杆企业示范创建流动现场会,由分管副市长带队,各县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书记或副县长(副主任)、安监局长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前往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标杆企业”进行了现场学习。

  应该说,通过一年多的全力推进,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永州市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以往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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