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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出台

  近日,我市出台《永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永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什么要“禁燃”

  也许你还不知道——全国近300个城市先后实施“禁燃”工作,我市大部分县也已“禁燃”。

  1、“禁燃”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烟花爆竹在制作、运输、储存、燃放的任何一个环节,只要稍有差错,就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2、“禁燃”有利于减少空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各种粉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3、“禁燃”有利于优化人居环境。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高分贝、大范围噪声,使老人烦躁难眠,使病人难以休养,使学生无法静心学习……

  4、“禁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全面“禁燃”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

  二、“禁燃”范围

  在中心城区(含冷水滩区、零陵区及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节日庆典、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边界为:

  冷水滩城区(含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至永州大道(河西至湘江),

  南至城南大道,

  西至洛湛铁路,

  北至淡岩路。

  零陵城区:

  东至阳明大道,

  南至朝阳大道,

  西至工业大道,

  北至日升路。

  以上以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三、如何处罚

  违反通告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分别处以50000元以内、500元以内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永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同时追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纳入对该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

  四、别人放鞭炮了怎么办?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相关部门还将予以奖励。

  举报热线:

  “12345”市民服务热线、

  “110”报警电话、

  “12319”城管服务热线。

  五、一些情况也可燃放

  规定“逢重大庆典”经审批同意方可燃放,由主办单位向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两个部门申请许可。

  资料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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