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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出售客户信息赚外快每条1-1.5元 纷纷获刑

    原标题:长沙快递员出售客户信息赚外快每条1-1.5元 纷纷获刑

  王某和姜某是情侣,两人是长沙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他们利用工作便利,将快递单上的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保存下来,以每条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王某担任该快递公司珠江花园店营业员,姜某在长沙广福园店担任店长。工作期间,两人用各自的员工工号权限,从公司系统内网上非法下载并保存客户信息资料,出售给林某。经审理查明,他们共非法获利122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姜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二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且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分别判处王某和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被告人林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记者刘双通讯员李革文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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