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3月7日讯(通讯员 黄绍辉)3月6日,永州市某公司因不按规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法从银行贷款。去年永州市共有1730家企业因不按规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
永州市工商局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不按规定期限办理年报的企业,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国家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称号等许多方面受限制。永州市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正在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