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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命之水 ——2016年永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结硕果

  红网永州站3月14日讯(通讯员 黄崇县)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有助于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水行政执法与水事活动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永州是全省三个省级层面水行政执法控制点建设市之一,地处湘江源头,湘江干流在我市境内长达298公里,占湘江干流总长度948公里的32%。为守护湘江之水,永州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

  2016年,永州水利部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依法治水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湘江保护和治理力度,大力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去年9月,永州市成立了水政监察支队,有效地抑制了全市破坏河道、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有关设施的违法行为。

  守护生命之水,永州水利人交上了第一份圆满答卷。

  水利法治建设积极推进

  今年以来,永州市水利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依法履职、严格执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市水利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 “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成立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统筹协调水事纠纷和矛盾,大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16年共培训水行政执法人员300人次;同时,及时报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共向市法制办报送水利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30余条。

  依法全面履职。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了对权力、责任清单进行“回头看”的全面清理工作,规范市县水利权力责任,全年无违法执法造成较为严重负面影响的案件,执法领域也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同时,全年共下放河道采砂许可等八项行政审批事项到县区水利部门。出台了《永州市水利局部门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16年市县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7件,组织执法巡查18次。认真调处水事纠纷。出台了《永州市县(区)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成功调解了祁阳县与衡阳市常宁县、道县与双牌县、零陵区与广西全州县的水事纠纷。

  完善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永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依法举行听证,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为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控制点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执法力量不断加强

  2016年,永州市水利部门以全省水政执法试点县冷水滩、祁阳、道县为主要抓点,加强执法力量,确保了执法整治有效实行。

  ——执法网络全覆盖。今年以来,在省厅和市局的关心指导下,各县区水利局成立了执法大队和中队,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有效地监管全县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涉水案件的发生并及时上报。

  ——建立快速查处机制。由于发现快,上报快,在案件的处理上,往往能在事态的萌芽时及时作出处理,将违法行为处理在初期,减少执法成本。

  ——处罚严狠准。处罚案件必须依法、走程序、重证据,由于执法中队建设涉及基层,能及时反馈大队,与中队联动。同时局水政大队积极加强各部门合作,特别是与司法部门联系,力求处罚准确、到位;

  ——签订执法责任制。今年由各县河道采砂整治办公室牵头,以水利部门为执法主体,公安、检察、法院、国土、交通、电力、安监等有关部门及相关镇(街道)配合,与各责任单位、各乡镇签订责任制,同时水政大队与各中队签订责任制,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各乡镇、各中队积极参与。

  重拳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永州市冷水滩区、祁阳县、道县等三县区被列为2016年全省水政执法试点县,在试点中,三县坚持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成效明显。其中,冷水滩区水利部门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件,捣毁破沉非法采砂船1艘,罚款5多万元,同时接举报20起,调查处理举报16件,调处水事矛盾18件。

  祁阳县水利部门先后组织11次大型专项执法行动,下发执法文书60份,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2起,封停机械采砂船只7艘,强制拆除、切割非法作业船4艘,停止非法上砂码头(砂场)供电10个,司法拘留1人,行政处罚5个,达到了打击一片、治理一片、规范一片的要求。

  道县水利部门捣毁破沉非法采砂船18艘,拆除上砂航吊码头23个,整改违规采砂船103艘,罚款330多万元,全县采砂船从去年216艘锐减至142艘。特别是今年3月14日组织的 “潇水河两河口河段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共取缔非法采砂船舶22台,强制拆除上砂码头、行吊14个。

  执法体系建立健全

  水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强。多年的工作实践,让永州水利人认识到提高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健全机构、完善执法体系是保证,提高执法战斗力是保障。通过一年的工作检验,这支队伍已日趋成熟。

  ——建立完善水政执法制度。对水政执法活动实行制度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案件评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广大水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水政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激发爱岗敬业精神,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提高。

  ——提高从业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参加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水政执法培训,对专职执法人员进行了水行政执法知识考试。为落实综合执法目标,局领导率先垂范,实行量化考核,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建立执法处罚追究责任制。要求水利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依法公开、公正进行一般性的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得从中徇私舞弊,索拿卡要;不得通风报信,不得求情说情;在执法过程中应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公正执法。

  过去的一年,在省厅的领导下,永州市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同时该局以完善制度和组建执法队伍为切入点,着力在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快水利法制建设,强力使水利综合执法步入法制化轨道。

  水法律宣传氛围浓厚

  2016年,根据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永州作为全省三个省级层面水行政执法控制点建设市,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在“世界水日”、“水法宣传周”期间,永州水利部门紧紧围绕保护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为主题,全面加强水法规宣传,并组织水资源开发的相关业主及一些重点工矿企业领导召开座谈会,就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河道行洪等具体内容进行探讨,形成共识。

  同时,结合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宣传了河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沿湘江、白水等主要河流竖立不锈钢宣传牌,悬挂张贴宣传标语,为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将水利法规宣传工作宣传贯彻人心。

  2017年,我市将在全市河库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机制,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为构筑创新开放新高地、建设品质活力新永州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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