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宁远站5月12日讯(通讯员 徐旭晓)近日,宁远县总工会与县教育工会下发了《宁远县民办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的通知》,预示着该县民办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工作已全面启动。
根据规定,凡是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依法登记的民办学校,不论规模大小、教职工多少,都要积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针对民办学校教职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工会组织实行会员关系随着劳动关系流动的管理制度,劳动关系在哪里,会员的会籍关系也确定在哪里。工会成立后,将按照《工会法》、《劳动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帮助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县6所民办学校建立了工会组织。其学校校长说,建立工会组织,有利于协调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关系,解决双方的矛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