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大于天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通讯员 吕定禄
为深刻吸取攸县吉林桥煤矿“5·7” 重大气体中毒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市交通系统自5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拉网式铺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
活动立足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控等关键性环节,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和“隐患清零”活动,以及在全行业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市交通运输局对此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立即行动,突出抓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客运、交通建设施工和公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违法行为“严执法”,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道路运输方面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从市场准入、车辆技术状况、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严格把关。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执法部门采取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营运行为。
水上交通方面要全面排查客船、客渡船、旅游船和渡口的安全责任、安全设施、船员适任情况,消防、救生器材配备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船舶航行动态监管情况。与相关部门配合,认真核查旅游船航线和漂流船漂流线路安全条件,不留监管盲区;要认真督促乡镇政府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县管、乡包、村落实”,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和客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载客、客渡船和运砂船超载等违法行为;强化逢场赶集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和实时监管,特别是强化对接送学生渡船的安全管理,严防水上交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交通建设方面要继续深化创建“平安工地”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监督检查,加强防范自然地质灾害,督促企业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用电安全等施工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施工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和每一位施工作业人员。
公路安全方面要排查处治公路和桥梁安全隐患,强化对急弯、陡坡、临边临水等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长大桥梁、重点路段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完好,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按照法律法规或规定的要求予以彻底整改消除,进一步落实桥梁防护“三个一”制度,强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严防损害公路和桥梁隧道通行安全的行为发生。
城市客运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公交车、出租车运行调度指挥系统的安全情况,公交车运营线路安全保障及维护、可疑物品检查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停车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和消防设备、应急装备的配备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此次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务必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水域、路段做到排查整治全覆盖。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抓住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检查。目前要特别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客运车辆、客(渡)运船舶的排查整治,把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道路客运安全年”等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