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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检察院“轻拿轻放”为非公企业“除虫护花”

  红网永州站7月26日讯(通讯员 于文辉 李颖芳)“我们的立项已经通过审批,没有检察院的柔情办案,不可能有企业发展的今天。”日前,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对该院查办的一涉案的某县一公司进行回访时,该公司董事长陈某某激动地握着冷水滩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周高军的手说道。

  “铁腕‘除虫’,柔情‘护花’,既要依法办案,又要依法维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涉案企业十分慎重,办案静悄悄,服务细无声,及时对企业进行‘跟踪式回访’,听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的困难和问题,找准服务非公经济切入点,为涉案非公企业‘号诊把脉’。”该院检察长胡华清介绍说。

  冷水滩区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严格做到慎重使用人身强制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手段,慎重发布涉企案件的新闻信息,最大限度维护好非公企业及其人员的声誉和合法权益,做到“办案静悄悄,服务细无声”。“在查办某县一公司法人代表陈某某涉嫌行贿案时,了解到涉案人正在投资办理一个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如果这时被立案查处,势必造成立项审批手续的延办,很可能因个人问题导致整个企业垮掉。”该院反贪局局长周高军至今记忆犹新,“为此,我们及时向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汇报,对该案做出以调查事实为主、立案缓办的决定,从而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转。由于没有扩大负面影响,涉案人在接受办案调查期间,完成了项目的全部立项审批工作。”

  该院通过“跟踪式回访”,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出谋划策,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既“除虫”更“护花”,当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守护神”。共为5家非公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8个。该院在走访涉案企业中发现,某县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案发后工程项目一直未能验收、结算等实际问题,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冷水滩区检察院立即以检察服务为平台,向有关单位发函建议对涉案企业平等保护,要求按照正常的程序对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尽最大努力帮助我们渡过了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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