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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文件 明年底前集中救治4类9种疾病患者

  我省密集出台三个文件,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明年底前集中救治4类9种疾病患者

  ■记者 李琪 通讯员 刘琼林 吴昊 实习生 王琳

  三湘都市报7月26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重大决策,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等多个部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简称“方案”)、《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这三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健康扶贫新政策新措施,构建了全省健康扶贫工作的主要框架,为全省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众带来了更全面的健康保障。

  多项政策保障就医

  “方案”的具体内容是指“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全省全面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

  “三提高”包括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其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两补贴”则是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此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方案”提出,对患9种大病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各类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再给予50%的减免;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可先诊疗后付费

  根据“方案”具体内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后的个人承担部分,切实减轻患者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并要求定点医院,构建“一站式”结算平台,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方案”还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对湖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中,罹患消化道肿瘤、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4类9种疾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确定定点救治医院,保证救治技术力量,加强救治安全管理,实行县域内定点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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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780888人

  根据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信息,截至今年3月,湖南省共有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812611户、2318294人,其中患病人数780888人。核准国家要求集中救治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9种大病贫困患者13078人。通过努力,湖南省已救治贫困人口患者171956人。

  目标:5年下降10%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突出抓好政策兑现落实、基层医疗保障、日常督导考核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啃下健康扶贫这块‘硬骨头’”。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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