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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编办:“四个一”举措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和监管

  红网永州站8月8日讯(通讯员 郭怀玉)年初以来,湖南永州市编办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发〔2016〕81号、84号文件精神,以编写一本汇编、用足“一条规矩”、共享一个平台、建强一个窗口等“四个一”举措,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取得良好成效。

  编写一本汇编。编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免费赠与各县区登记管理机关和市直各事业单位。《汇编》按中央、省、市三个层次,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各类服务指南、事业单位章程示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用语释义五个类别,全面梳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订施行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系统集成、汇编成册,解决标准规范碎片化、零散化的问题。

  建强一个窗口。每年1-3月,在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派驻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窗受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服务制度,大力推行容缺受理、限时办理、网上办理等便民惠民措施,深受服务对象好评,连续多年成功创建“模范窗口”。实行容缺受理。对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申请人承诺限时补正的情况下,先行受理。如允许部分法定代表人变更未来得及离任审计的,由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意见,先行登记。实行限时办理。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将办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办结;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时,对符合法定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实现立等可取、即时办结。实行网上办理。依托事业单位在线、永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QQ群,各类业务均在网上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公示,实现全流程全事项网上办理。

  共享一个平台。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变更、注销(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事业单位年报信息在每年年报期结束后推送至市机构编制网公示;专人负责、实时更新、定期维护相关信息,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建设,增强事业单位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约束力,强化年报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

  用足“一条规矩”。依据省事登局《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事业单位年报公示的监督检查,对96家已撤销但未按时办理注销手续的事业单位及连续三年未按时年报的事业单位进行冻结。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发布施行后,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被冻结后,无法换领新证,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就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可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借此东风,该局对办理解冻的事业单位,热心服务、耐心宣讲政策的同时,严格要求其补充完善年报公示等相关资料,“扎硬”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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