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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通报1起危房改造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期,新田县对1起危房改造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2015年5月,时任陶岭乡郑溪村党支部书记郑金生的儿子郑云峰在新嘉公路旁新建房屋。以虚构的“家庭住房系危房及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向原陶岭乡人民政府申报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经郑溪村委和原陶岭乡农村危改办初审并入户调查,原陶岭乡政府受理了郑云峰的危改项目补助申请。2015年12月,县、乡、村三级对危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由于郑云峰的新建房屋不符合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要求,于是郑金生将验收人员带至同村村民郑逢生的一层房屋进行验收并顺利通过。随后,县危改办将2.4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郑云峰的“一卡通”账号。在此过程中,郑溪村原村主任郑欣中不正确履职,帮助郑金生虚构验收现场,导致郑金生为儿子郑云峰违规套取危改资金2.4万元。在组织调查期间,郑云峰主动将套取的2.4万元危改资金上交到陶岭镇纪委。郑金生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郑欣中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陶岭镇危改办工作人员伍艳明、县住建局危改办工作人员骆金前因在审核验收郑云峰危房改造项目时履职不力被立案调查。(新田县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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