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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 周长光:补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短板

  补短板是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大任务之一。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抓创新补短板,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我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的实践,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创新立法救济方式,补齐政策法规滞后短板

  目前一些法律法规滞后,政策措施没有出台,地方政府要积极出台各种政策措施,弥补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滞后性。

  (一)明晰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自职责。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党政同责规定,明晰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市、县、乡镇等地方党委、政府的职责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抓好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强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出台相关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实现风险共担,有利于政府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三)完善配套措施。GSP认证审查费、药品委托检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配套措施要跟上来,工作要开展,经费如何保障。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上给予保障。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已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的现场审查、药品经营企业GSP的现场审查等检查从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中抽取检查人员,但检查人员开展工作的经费得不到保障。国家总局要出台相关规定,明确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

  二、创新“双随机”监管,补齐以检代管短板

  以常规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监督抽检代替日常监管,凡检验合格者,一般不再进行其他检查,这是当前我们不少监管部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通常做法。大量实践证明,监督抽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忙于完成监督抽检任务,没有靶向性,但这样绝不能代替日常监管。如何克服检验检测手段的不足,补齐以检代管短板?我认为,“双随机”监管方式值得借鉴。

  (一)什么是“双随机”监管。即在一定时间内集中一定人力、物力,事先不打招呼,突击性进驻高风险行业等“关键少数”企业,深挖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将“双随机”引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现场核查、监督抽检等监管执法环节。就是要加大随机检查频率,掌握问题,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预防。为此,我局积极采用飞行检查这一有效检查方式。这是由重许可向重监管转变的一种重要方式,并且将这一检查方式制度化、规范化,将其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时间、要求等进一步予以明确,做到“五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透露检查信息、不听一般性汇报、不安排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同时,严格后处理措施,倒逼企业下决心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双随机”监管。年初,我局组建了一支100多人的食品药品经营飞行检查员队伍,组织了专项培训,制定了《永州市食品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部署与要求,采取双随机监管、县区异地检查等方式,认真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截止目前,飞行检查辖区药品零售企业46家,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8张,责令整改35家,移送县区局案件问题线索3条,实现了对13个县区(管理区)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的全覆盖,及时消除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又提高了食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效能。

  三、创新“三项机制”监管,补齐发现隐患短板

  长期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少任务重的矛盾突出,现场检查局限于眼看、手摸,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滞后。补齐问题发现机制短板,必须广争外援,创新“三项机制”监管。

  (一)推进社区网格化监管机制。目前,中心城区和部分县已全面实行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将食品药品的13个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列入社区网格化工作职责范围,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协同处置效能;这样,食品药品的违法问题发现率和协同处置效能明显提高,办案数比较去年增加153%,特别是冷水滩区、零陵区办案数量大幅度提升。

  (二)推进“智慧食药监”项目。以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和痕迹化监管为重点,积极推进“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对食药加工、销售现场的重点区域、关键岗位、操作流程实行动态监控,实现了食品原料来源、配送去向、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过程实时可追溯。

  (三)加强行刑对接。组织召开2017年第一次食品药品稽查打假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出台《永州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与公、检、法的对接联络、信息共享以及案件和线索移送标准和流程,拓宽案件线索获取渠道。

  四、创新负面清单监管,补齐失信惩戒短板。

  目前,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就是部分食品药品企业失信,并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惩戒不到位。

  (一)推行数据库管理,夯实诚信基础。以区域监管为主,网格化管理为辅的方式,综合采取行政审批、信用评价、四查普查、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等多种措施,全面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逐家详细登记经营资质、营业场所、许可范围、从业人员等信息,全市共有监管对象45981家,食品生产企业36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65家,食品流通经营主体30213家,保健食品流通经营主体2028家,餐饮经营主体8496家,食品市场开办主体14家,药品生产企业17家,医疗机构制剂单位2家,药品零售主体1268家,药品批发主体34家,小诊所228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化妆品经营企业83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8家,医疗器械经营主体35家。按数据库目录向市信用平台提供,为完善失信违法行为发现和共享机制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二)对失信联合严惩,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重点利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大数据,抓取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记录,按严重程度分级呈现,并提出严重失信企业的社会信用负面清单,要求相关部门对出现在信用负面清单上的企业,双管齐下实行联惩。例如,实行特别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在行政审批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范围内,加大处罚力度等;依法实施相关限制,包括行政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金支持、人员录用晋升等。

  (作者周长光 系市食药安委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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