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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十二种履职不力情形将被问责

  红网江永县分站8月25日讯(通讯员 梁晔)“通过明确对十二种履职不力情形的问责处理,让我们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更加到位,再也不敢存在应付了事的思想了”,江永县粗石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甘永华坦诚地说。8月24日,《江永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的出台,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让全县党务干部深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对增强干部执行力、倒逼党建责任落实有着深远意义。

  据悉,江永县对存在上级党组织确定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交办事项,没有组织落实,未能按时完成的;在省、市党建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对在省、市、县基层党建督查回访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党支部有条件而在任期内没有发展党员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四议两公开”、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且不纠正的;对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行为,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的;党建工作流于形式、被动应付、效果不明显的,或者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本行业系统排名后三位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班子不团结的;届满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出缺时间半年以上,应当增补而没有及时增补的;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督办的突出问题推诿扯皮,致使问题得不到解决,群众意见大的;凡是县委组织部需下级党组织上报的党建资料及数据台账,不按时上报、漏报、乱报等履职不力十二种情形,对相关人员采取提醒教育、书面检查、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进行严格问责。

  笔者从江永县委组织部获悉,该县将对在党建考核中存在问题较多的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党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10名不按时上报、漏报、乱报党建资料及数据台账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对1名履职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停职处理。

  江永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雄说:“就是要把问责作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地生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列出负面清单,从而提高党务干部执行力的一种常态,让想干事的人干得起来,想混日子的人混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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