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0日讯(通讯员 唐基勇 黄锦平)9月8日,蓝山县召开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蓝山县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查处、规范总结四个阶段实施。清理内容包括涉矿类经营性活动、涉砂类经营性活动、涉渔类经营性活动、涉小水电类经营性活动、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涉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类经营性活动和涉其他的违规经营性活动等8大类。
会议指出,抓好专项整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是遏制痼疾顽症的重要手段。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很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注重方式方法,吃透相关政策,把握关键环节,要通过专项整治,让有问题的干部正视问题、及时整改,没有问题的干部自我警醒、警钟长鸣。
会议强调,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坚持协调联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担子担起来,纪委(纪检组)要聚集主责主业,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利剑”,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例,通过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