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2日讯(回龙圩分站记者 容散龙 通讯员 奉明国)近日,笔者从回龙圩管理区环保局获悉,该区明确21个部门责任清单,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该区制定《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永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10项整改工作任务,分类制定任务清单,每个问题明确一名区领导牵头和一个责任单位负责整改落实。关于统筹谋划环境保护工作的问题,由各乡镇办事处、区环保局承担主体责任,区党政办、宣传部负责监管;关于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问题,由各乡镇办事处、区水利局承担主体责任,区党政办、纪委、组织部、审计局负责监管;关于依法取缔黏土砖方面的问题,由各乡镇办事处承担主体责任,区宣传部、经信委、国土局、环保局负责监管;关于环保责任考核机制方面的问题,由各乡镇办事处承担主体责任,区党政办、组织部、人社局、环保局负责监管;关于实施涉企首违免罚制、涉企轻微违法行为整改、下限处罚制的问题,由区纪委、优化办承担主体责任,区党政办、环保局负责监管;关于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方面的问题,由各乡镇办事处、城管执法局承担主体责任,区党政办、纪委、环保局、水利局、交通局负责监管;关于淘汰落后产能且污染严重企业的问题,由各乡镇办事处、经信委承担主任责任,区党政办、环保局负责监管;关于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的问题,由区环保局承担主体责任,区党委督查室、环保局负责监管;关于锰铁冶炼高炉瓦斯灰等危险废物管理的问题,由各乡镇办事处承担主体责任,区环保局、经信委负责监管;关于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的问题,由各乡镇办事处承担主体责任,区环保局负责监管。
据了解,为推动环境问题整改落实,该区成立由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环保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和反馈工作;由区党委督查办公室、党政办组成整改督导组,负责督促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纪委组成案件查处组,负责查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力、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党委宣传部组成宣传报道组,负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