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9日讯(回龙圩分站记者 容散龙 通讯员 李永乐)日前,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民政局、区综治办、区法庭、区教育局、回龙圩派出所、区财政局、区计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回龙圩管理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方案》提出,要把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力争到今年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不断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失学辍学、户口登记责任、社会关爱措施,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方案》要求,民政部门要将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或离家出走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对正处于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状态,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公安机关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委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区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方案》明确,将专项行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通过通报、黄牌警告、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