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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东安县回应16条给县委书记、县长的留言

  网络问政:建议东安县委书记冯德校县长龙向洋

  红网时刻11月3日讯(记者 李洁 见习记者 盛唐娟)10月,东安县委宣传部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回应了12条网民写给东安县委书记冯德校和4条网民写给东安县委副书记、县长龙向洋的留言。留言涉及噪音、教育、交通、畜牧养殖等多个问题。

  留言选登如下:

  【网友留言】:芦洪市至东安的客运巴士车喇叭比一般客运巴士声音大很多

  东安县委宣传部转东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回复:东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接到信访后,立即安排稽查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街上住户进行安抚。经了解,的确有少数车辆鸣笛使用不当,现稽查人员已对司机进行教育,在进站出站时把鸣笛音量放小,尽量不造成耳鸣困扰。东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将继续努力,要求司机在行车途中严格执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

  【网友留言】:在东安农村搞畜牧养殖需要哪些手续?

  东安县委宣传部转东安县畜牧水产局回复:首先,要到当地乡镇政府报告,并到县畜牧水产局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其次,要到县国土、林业、住建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牵涉水源地,还要到县水利局去办理相关手续;最后,要到县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如果规模较大,则要到市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基本上不需要什么费用),只有环评通过,才能建设养殖场所。

  【网友留言】:东安县井头圩镇铁崖村6组道路烂得一塌糊涂

  东安县委宣传部转东安县交通运输局回复:根据“十二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要求,到“十二五”末100%的行政村通水泥路,到2015年底全县所有的行政村都通了水泥路。这里所说的村是指行政村,而不是自然村。关于农村公路建设补贴的问题,也只有计划内的道路建设才能享受补贴政策,自然村(组)道建设不属于补贴的范围,道路建设资金需全额自行解决。

  当地群众对修路的殷切期望,是东安县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努力方向,县交通运输局将努力向上级争取计划,一旦计划下来会优先予以解决。

  【网友留言】:请公开东安新圩江镇军山村水利修复补偿款花费明细

  东安县委宣传部转东安县新圩江镇政府回复:新圩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陈斌安排部署,立即要求由纪委书记杨群、党政办主任唐龙萍(分管财政)、包片领导吴陈香、驻村干部王行新、财政所所长周卫成组成联合调查组,于10月10日上午8:00赴军山村进行调查。

  洛湛铁路途经军山村损毁了该村水渠,经镇政府、县国土所协调,于2003年补偿了47万水利修复补偿款给军山村。该款项放在当时的国土所账上,并由国土所对钱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军山村要用钱需向国土所报告申请。拿到补偿款后,村里召开了村委两委、党员、组长及群众代表会议,商议钱的使用方式。经议定,该笔钱专款专用单独做账,且只能用于水利修复等公益事业。从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年底,47万补偿款全部到位,由当时的会计、支书保管。

  2003年,经商议村里将25万元用于修水渠、水沟、水库闸门、池塘等,3.8万元用于电改,花费共计28.8万。工程结束后,村两委干部于2004年、2011年3月两次召开党员、组长、群众代表(每组两名)大会,清算账目并进行公开,且将账目清单分发各组。全部明细如下,收入军山村水利补偿款47万元,利息总计3234元,总收入473234元;修建水沟等公益事业共支出35.5万元,余额11.8万元。2013年12月,党支委换届,老支书胡昌华将剩余现金移交到现任支书蒋玉富手中,目前该笔余款已在村账目中。

  经调查,军山村水利修复补偿款的使用、移交和利息均经过村两委、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大会进行清账及公布,符合村级财务管理程序。同时,调查组责令军山村两委重新将这笔专款的收支明细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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