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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有奖举报推进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

  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通讯员 唐基勇 黄锦平)11月13日,蓝山县纪委通过网站、电视、微信等平台发布《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有奖举报工作的公告》,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全力推进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公告》指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涉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类经营性活动,不得利用职务或者职权上的影响,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一律不得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如果发现上述问题,欢迎群众举报,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截至目前,蓝山县共发现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375人,投资金额5940.6万元,领导干部配偶参与经营性活动70人,投资金额1689.1万元,领导干部子女及配偶参与经营性活动14人,投资金额571.9万元。全县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已完成退出人数3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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