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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启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清理“奇葩证明”

  红网时刻11月16日讯(通讯员 李道恒 王荣华 江永分站记者 谢文彬) 为切实解决要求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11月15日,江永县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食药工质局、政务中心等单位联合下发文件,全面启动全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集中清理群众办事创业各类“奇葩证明”和“循环证明”,以此转变部门工作作风,提高部门服务水平,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此次专项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民为本,源头清理、全面规范,主要对权力清单县直实施部门、具有行政权力许可的部门共54家单位设定的,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盖章环节,按照“四个一律”原则进行清理。

  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相关规章、政策、文件中明确不得开具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并且适合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提交相关协议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核查反馈能够有效解决的,一律取消。

  专项行动将最大限度精简证明种类,集中清理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和“循环证明”,制定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保留清单之外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再开具;将科学规范开具证明的程序和要求,对保留的证明事项规范办理流程、减少提供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将健全相关部门间的联络会商、业务对接、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部门间、区域间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共享,保障减证便民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同时还将加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凡是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等方式能够自行查证或查询、征询的,或在政府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流转办理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江永县作风办负责人介绍,上述有关单位将在11月底前完成对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的摸底,清理好证明种类、法律法规依据、开具数量等情况,提出拟保留和取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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