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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良铁:建设生态国土 践行绿色发展

  党的十九大高屋建瓴,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维度,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一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出现43次,成为报告中的高频词。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

  十九大报告举旗定向、穿透灵魂、汇聚力量、催人奋进,是中国共产党迈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思想丰富深邃、内容博大精深,很多方面都与国土资源工作紧密相关,为推进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国土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能源来源、空间载体和构成要素,生态国土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绿色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要求国土资源工作“以绿色理念开辟国土资源永续利用新途径”。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严格保护耕地红线,坚定不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定不移发展绿色矿业经济,建设生态国土,践行绿色发展,为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持续提供有力保障服务。

  一、坚定不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我市人口645万人,耕地面积544.5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84亩,低于全国人均1.4亩的水平,适合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严格保护耕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明确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全力做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管控和建设,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严格实行党政同责。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永州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履行土地和耕地保护目标管理第一责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503.27万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435万亩不减少。

  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补充耕地能力挂钩。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将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控制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坚决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或改变耕地用途。

  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按政策落实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积极推动补充耕地指标有偿流转,有序开展“旱地改水田”,探索集体建设用地退出节余指标用于占补平衡,努力拓宽新增耕地来源。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监管,确保耕地开发和土地整治工作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

  二、坚定不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我市每年因重大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00多公顷,土地资源利用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十九大报告6次提到“节约”,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我市积极采取措施,201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但我市土地粗放、低效利用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建设用地闲置现象较为普遍,工业用地和驾校用地问题较为突出,征地拆迁不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突出规划宏观管控。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之与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协调配合,相关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通过“多规合一”,真正发挥控制规模、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宏观管控作用,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加快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深入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实行分类调控、因地施策,建立房地产多元化供地机制。鼓励企业兴建、入驻多层标准厂房,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运用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手段,大力推进“空心村”“空心房”、田、水、路、林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大力盘活存量土地。巩固和深化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成果,加快闲置土地的认定、公示和处置,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将实际供地率作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批次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建设用地以盘活存量为主。

  三、坚定不移发展绿色矿业经济

  永州地处“南岭多金属成矿带”,已探明矿藏54种,其中稀土矿储量全省第一,锰矿储量占全省的34.7%,居全省第二位,产量居全省第一位,这是经济发展面临的巨大商机,也是自然生态保护面临的巨大挑战。长期以来,受矿山无序开发、责任主体灭失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我市矿山地质灾害、“三废”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较为突出。十九大报告指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绿色必将成为矿业经济发展的主基调、流行色。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优化矿业结构布局,严格规划准入制度,明确矿业权设置和矿业用地准入门槛。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体系,促使矿山企业主动为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等做出贡献,促进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相协调。

  加强矿山综合治理。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治理”,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加大矿业市场整治。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时从严把关,凡涉及禁采区的一律“亮红灯”禁设矿业权,涉及限采区的多方组织论证,关闭退出一批落后小矿山,以最少的矿产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作者蒋良铁 系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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