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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1月江永发放3496万元城乡低保金惠及万名困难群众

  红网时刻11月29日讯(通讯员 何罗生 李道恒 江永分站记者 尹奋松)11月28日,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政府官网“惠民资金公示专栏”显示,今年1-11月,江永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49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15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850万元,分散供养五保资金348万元,集中供养五保资金141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9923人。

  今年来,江永县民政部门立足于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申请受理、收入核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资金发放和公开公示等环节工作,不断加大低保核查力度,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让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江永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2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253元/月。

  针对以往城乡低保办理过程中审核不认真、审批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今年6月以来,江永县监察局、民政局牵头,组织340名乡镇干部和460村(居)干部,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和调查核实,做到100%入户调查、100%民主评议和100%公开公示。对仍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对家庭困难符合条件但未办理低保的及时纳入保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实现公平施保,阳光低保。通过全面核查,全县共清理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8823户12906人,重新认定城乡低保、五保对象9923人。

  “通过清理整顿,低保申报程序更加规范了,低保评定公平合理,评上低保的群众高兴了,没有评上的也心服口服了,这样群众都信得过政府,对此感到很满意。”潇浦镇凤凰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铁彪感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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