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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查处一起易地扶贫搬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

  红网时刻12月6日讯(通讯员 新纪)“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和支委委员,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户额外费用实在不应该,违背了共产党员的基本原则,我愧做一名共产党员!”12月上旬,面对回访的县纪委办案人员,新田县枧头镇社区支委委员谢剑懊悔地说道。因为收取了五名易地扶贫搬迁户优选楼层费,谢剑被给予了党纪处分。

  2017年10月,新田县枧头镇社区居民向市委第一巡察组反映:新田县枧头镇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好楼层不参与摇号,强行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户1-2万元优选楼层费用。

  新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汤小兵接到永州市委第一巡察组的交办函后,立即要求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和枧头镇纪委对此事展开调查,要求快查严办,以最快的速度“拍蝇”。

  调查组经查发现,2016年12月20日至22日,开发商永州置业有限公司的售楼部组织该镇108户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摇号分房。在摇号分房开始之前,枧头镇社区支委委员谢剑利用自己同时也是售楼部销售人员的身份与原售楼部经理谢文科将5套楼层较好的楼房号私自预留不参与摇号,并以此向蒋某、刘某等5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索取了共计6.1万元的优选楼层费。除曾经退还给刘某一万元外,谢剑实得2.2万元,原售楼部经理谢文科实得2.9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新田县纪委快查快结,为这起典型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画上了句号。2017年11月24日,枧头镇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谢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谢剑和谢文科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万元“选楼费”也由县纪委追回,在新田县召开的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违纪款物清退大会上全数退还给了五名易地扶贫搬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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