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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强化党内监督 1-11月开展谈话2419次

  红网时刻12月14日讯(通讯员 周幻 刘芬)“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面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来,双牌县纪委率先探索出台了《双牌县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和诫勉的实施办法(暂行)》,细化党内谈话制度,彰显了防范于未萌、治病于初起的的监督执纪情怀。

  推行分类谈话,监督更为精准

  为了提高谈话的效率,使谈话有的放矢,促进监督执纪更为精准,双牌县纪委对党内谈话进行了细致的分类。抓常态,重预防,经常性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例行廉政谈话;抓苗头,重整改,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约谈;抓纠错,重警诫,针对性开展诫勉谈话,对党员干部存在造成不良影响或轻微违纪问题时,可以免于党政纪处分,给予诫勉谈话,进行警示告诫,让问题干部“悬崖勒马”,达到“医小疾防大病”的目的。

  实行分级负责,主体更为明确

  双牌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委书记从严履行监督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形成了齐抓“四种形态”的共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系统、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党内谈话的实施主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层分级实施谈话。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谈话,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联系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谈话。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谈话,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谈话。

  规范谈话流程,效果更为明显

  为充分发挥党内谈话制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主旨作用,双牌县规范谈话流程,从严进行常态化管理,向同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家班子成员发放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本》,通过“谈话”全程留痕,加强了对党内谈话制度的管理监督。

  在规范流程的同时,双牌县纪委进一步严格了党内谈话制度的结果运用,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衔接,将党内谈话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力求党内谈话既能体现出对党员干部关爱、保护、提醒的效果,又能达到告诫、警示和震摄的作用。

  截至11月,双牌县今年开展例行廉政谈话978人次,任前廉政谈话774人次,提醒谈话356人次,诫勉谈话56人次,约谈255人次。通过谈话,促使被谈话党员干部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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