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9日讯(通讯员 刘佳宾 唐振军)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宁远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提前敲响“预警钟”,对“两节”期间作风纪律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全县上下风清气正过廉节。
12月28日,宁远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当天,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会上,宁远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袁春芬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早部署、勤督查、快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实现对全县所有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两节”期间,宁远县将成立多个督查组,采取分类明查和重点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单位、商场、酒店、景点等地,重点监督检查公款购买礼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收送礼品和值班备勤违规情况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同时,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引导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结快通报,对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动辄则咎,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