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日讯(通讯员 尹世禄)2017年12月,江华瑶族自治县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桥市乡原新石岩村计生专干何卯翠违规收取村民违法建房罚款案。何卯翠,2008年1月至2017年5月担任新石岩村计生专干。何卯翠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严重错误。2015年,与其他村干部共同收取村民违法建房罚款2500元,个人违规收取村民违法建房罚款500元。2017年12月12日,桥市乡党委给予何卯翠开除党籍处分。
二、大路铺镇石下村支书欧阳斌违反组织纪律案。欧阳斌,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任石下村委会主任,2017年4月至今任石下村支书。欧阳斌在任石下村村主任期间,在未组织召开有林地林权的该村1组至7组村民代表会,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由村干部少数人擅自决定石下村高山背山场承包重大事项,欧阳斌于2015年12月10日代表村委与承包方签订了300亩林地承包合同。2017年10月24日,大路铺镇党委给予欧阳斌党内警告处分。
三、河路口镇腊面山村原村党支部副书记罗纪基违反工作纪律案。罗纪基,1992年3月至2014年6月担任腊面山村支书, 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任腊面山村副支书。罗纪基在任腊面山村副支书(主持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督促村秘书周家芳将收取的电站承包费和沙场管理费共计26400元存入村财乡代管账户。2017年11月28日,河路口镇党委给予罗纪基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尹世禄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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