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2月5日讯(通讯员 刘佳宾 唐振军 徐艳)“身为村党支部书记,竟然挪用村集体资金用于经营杀猪生意,被点名通报真是咎由自取。”连日来,宁远县通报的一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引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热议,这是宁远县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带来的显著成效。
2017年以来,宁远县纪委推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案件剖析”工作法,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认真做好执纪审查后的分析、警示、预防,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确保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宁远县坚持定期通报和专题通报相结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让顶风违纪者知耻收手,让心存侥幸者见而生畏,形成强大震慑。注重发挥案件剖析作用,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针对根源问题,给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同时,通过开展案件剖析,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通过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最大的爱护。”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陈海平说。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刘佳宾 唐振军 徐艳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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