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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调公务员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一、选调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择优、适用”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市直机关以及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目前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已进行了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在编在岗、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2年以上、职务层次为正科级以下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2.年龄一般要求在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热爱文字综合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材料起草能力;

  5.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龄均计算到2018年2月28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组织推荐为主的方式报名,由市直机关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推荐本系统、本区域符合条件人员2—3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市政府办政工科(市政府办公楼10楼1015室)。联系电话:8368553,13707460822。

  3.报名材料。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县区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由市直机关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政府办政工科。报名材料包括:①《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③公务员(参管)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④党员身份证明;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⑥本人发表或参与起草的综合性文稿3篇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若计划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1:5,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笔试为命题作文,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文稿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试题由选调单位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四)面试。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考官按要求由选调单位和市直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面试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招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由选调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对象,替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档案专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看本人档案等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所在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廉政鉴定意见。出现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替补。

  (八)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市政府办党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九)公示。将确定的拟选调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安排到市政府办相应岗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调查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一)调入。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工科负责解释。请市直机关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各县区政府办公室给予大力支持,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严格进行资格初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

  遴选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拟面向永州市各县区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中共永州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一、选调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择优、适用”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人数

  文字综合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已进行登记);

  5.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17年12月),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有3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和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3月10日、11日为双休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市委政研室综合科(市委办公大楼821室)。

  3.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⑥提供本人参与起草的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稿5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采取命题作文等方式,测试文稿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试题由用人单位组织,在考试当天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考官由遴选单位考官和市直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考官构成比例为:用人单位3人,市直考官库中抽选4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由用人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用人单位派出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查看本人档案等。

  (八)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市委政研室室务会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为遴选对象。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遴选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确定为调入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十)转任

  试用半年后,若遴选对象能适应工作岗位,即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内,对遴选对象表现确实与职位要求不相符合者,由市委政研室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退回原单位。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暂定2018年 3月24日上午8: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待定。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政研室综合科负责解释。

  六、选调纪律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程序,严明纪律,严格办事,接受监督。

  联系人:蒋冠宇 07468358143 13762991618

  相关报名表格请点击下载!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03/09/186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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