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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民工工资三日结 为民情怀受点赞

  红网时刻永州4月11日讯(通讯员 何俊斌 徐艳 杨海燕)4月10日,李某勇、万某才等十人领到工资款后,动情地对宁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说:“太感谢你们了!我要为你们在处理案件时的热心、真诚和快速结案,为当事人高度负责、司法为民的做法点赞”。

  原来,2015年3月被告林某峰经营一红砖厂,被告林某峰雇佣原告李某勇、万某才等十人为其运输土方。并约定每车的价格为8元。至2017年土方运输工程完结。被告林某峰共欠原告李某勇、万某才等十人工资人民币22.16万元。被告林某峰写下欠条予以认可。被告林某峰拒不支付所欠工资。4月8日原告李某勇、万某才等十人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林某峰给付工资22.16万元。

  宁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接到立案后,考虑到李某勇、万某才等十人远住浙江,案件立案进入诉讼程序需要经历一定的审判周期,当事人来回奔波不但身心受累,还要花费大量的路费。

  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果断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这起纠纷,她马上电话联系林某峰,释明法理,经过多次电话沟通调解,林某峰终于同意付款,双方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了一致协议,林某峰全部结清了欠李某勇、万某才等十人的工资。

  李某勇、万某才等十人由衷地感叹:“原本我担心自己是外地人,人生地不熟,但宁远县人民法院诉讼时一视同仁,而且热心、真诚、毫无偏心。从受理到调解成功仅仅花了三天时间,办案效率惊人!”

  近年来,宁远县人民法院树立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理念,部分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简化了当事人的维权程序,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情怀。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何俊斌 徐艳 杨海燕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04/11/185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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