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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永州市领导干部这些工作须全程留痕

  日前,永州市委印发《永州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化、过程化管理,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压紧、传导到最基层。

  该“纪实制度”适用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实主要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2、选好用好干部方面

  3、严明党的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4、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方面

  5、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方面

  6、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方面

  7、抓班子带队伍方面

  8、个人廉洁自律方面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实主要内容:

  1、协助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2、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方面

  3、个人廉洁自律方面

市纪委驻市住建局制定的《纪实手册》。

  “纪实制度”要求,领导干部要对照纪实内容,在《纪实手册》上撰写主体责任纪实日志,如实记录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纪实手册》要真实准确,记录内容要详细明确,做到记录的事情一目了然,记录的信息精准无误。领导班子也要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如实详细记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部具体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建立完善工作档案。

  “市纪委将适时对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进行抽查,相关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年度考核,并作为开展责任追究、区分是否属于免责情形的重要依据。”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永州市纪委)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04/18/184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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