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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期,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宁远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股股长唐建中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7年中秋节期间,唐建中收受道路项目承建商欧某蓝盖芙蓉王香烟两条,收受道路项目承建商肖某月饼、粽子各一盒。唐建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唐建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道县万家庄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蒋龙文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8年1月22日,蒋龙文在其老家道县梅花镇蒋莫村举办乔迁宴,违规收受81名非亲属礼金13600元。同月29日,蒋龙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零陵区徐家井街道办事处职工唐小浩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8年1月27日,唐小浩在零陵区某饭店举办乔迁宴,违规收受同事礼金3200元。同年4月,唐小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卫生院副院长邓作望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8年2月20日,邓作望在江永县某酒店举办乔迁宴,违规收受同事礼金4000余元。同月26日,邓作望受到免职处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对标看齐,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明查暗访,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来源:永州市纪委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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