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4月20日讯(通讯员 彭蓓蓓)4月18日,刘某到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领取了第一份表格式调解书,他说:“速度很快,不到一个月我们的案子就审结了,感谢法院”。
刘某儿子骆某在冷水滩区零陵北路买了房子,但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未给骆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故骆某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法官徐斌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向当事人双方耐心解释法律规定,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1日前为骆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继表格式判决书后,区法院再次创新,制作表格式调解书。
表格式调解书分为案件基本信息、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辩称、调解内容、法律效力等部分,既全面反映案件信息和审理的过程,又准确表述了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彭蓓蓓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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