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4月21日讯(蓝山分站记者 李果娜)4月20日上午,蓝山县人民法院对近期执行到位涉及民生、涉金融安全的11个案件共计779万余元标的款进行现场执行兑现。
家住塔峰镇的申请执行人梁某向民间借贷10万元,但借款人在云南长期失踪,一直拖欠着未还款。随后,梁某一纸诉状将借款人和担保人告上法院,法院在受理该案的过程中,先冻结了被执行人帐号,并给被执行人以及家属耐心细致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协议付给梁某本金10万元,利息6万元。“本以为这钱没指望了,没想到咱们法院执行局的法官硬是把‘死’钱给执行回来了,真是做梦都没想到。”梁某把钱拿到手后,高兴地合不拢嘴。
自2015年以来,蓝山县大力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为契机,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发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清收,形成了“依靠政府 依法清收”合力推进依法清收工作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全县共收回不良贷款本息9000余万元,其中收回公职人员70余笔,收回贷款本息500余万元;起诉不良贷款清收案件1600余件,已办结1000余件,查询欠款人银行账号一万余次,冻结银行存款账号1000余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曝光涉农商行失信被执行人七期200余人,已执行到位80余人;制作专属手机彩铃100多个,拘留“老赖”20余人次,拍卖房产15栋,拍卖宝马车1台,拍卖成交标的款近2000万元。
蓝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保证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到位;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保证百分之百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从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果娜 王玉珏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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