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5月17日讯(通讯员 李思遇) 近日,蓝山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故意殴打他人的案件,对故意殴打他人的违法人员谭某花、廖某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8年4月19日,蓝山县新圩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人谭某花称其被廖某秀打伤。民警迅速到场处理,依法将这两名女子传唤调查。
经查,谭某花、廖某秀是邻居,4月18日下午,谭某花与廖某秀两人因土地的问题发生争执,两人互相抓挠、厮打在一起,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4月20日,民警组织谭某花和廖某秀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调解。虽经民警耐心调解,两人对民警宣讲的法律法规和情理道理依旧置若罔闻,互不相让。最终,蓝山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谭某花、廖某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思遇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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