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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坚持,零陵区法院为113名受害人追缴2628万元

  红网时刻永州5月18日讯(零陵分站记者 杨坤 通讯员 沈超)“感谢零陵区法院替我们追回了血汗钱,感谢执行法官们六年的辛勤付出。”5月14日,某燃气公司债权人代表杨某林代表113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人向零陵区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六年坚持,零陵区法院为113名受害人追缴2628万元

  2012年,某燃气公司以“因生产经营项目的施工临时需要资金”为由,以2%-4%的月息向陈某贞等113人非法吸收借款5735万元,尚有2628万余元无法偿还。该案判决后,刑事追缴不仅牵涉到113名债权人合法权益得以保护,还涉及公司的正常经营影响数十万百姓生产生活问题,如果刑事追缴不力,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危及社会稳定。

  对此,零陵区法院高度重视。经研究认为,现阶段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如果直接强制执行将会导致公司破产和受害人得不到全部清偿“两败俱伤”的结果,法院经研究商议,采取“活查封”并引入第三方进入公司盘活生产要素的执行方式,不但可以还清债务,还能救活公司、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经过法院与债权人代表多轮商议,于2017年9月7日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由引入第三方团队接管某燃气公司的经营,签订还款协议书并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期间提供500万保证金作为担保;113名债权人自愿撤回对本案的强制执行,并不得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零陵区法院严格依照还款协议书督查该燃气公司认真履行还款协议,多次组织债权人代表召开执行进展通气会,向债权人代表通报案件的执行进展,消除误会。

  2018年5月14日,当债权人杨某林从零陵区法院领取最后一笔65万元执行案款时,标志着涉及113名受害人金额高达2628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刑事追缴全部完成。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杨坤 沈超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05/18/183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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