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6月1日讯(通讯员 胡恒晨 杨辉)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收费一直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近日,冷水滩区发改委联合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区校车服务收费管理的意见》,让校车收费更透明,让群众付费更明白。
该意见提出制定和调整校车运行服务收费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需充分听取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及学生家长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并提前60天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校车经营者应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规范定价程序和收费行为,在未制定具体的定价制度前,不得随意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校车运行服务费可按月、学期收费,但不得跨学年收费。
注重强调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标准必须向社会公示,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公示。学生(幼儿)乘坐校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禁止任何强制乘车并收费牟利行为,校车运行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提供服务,不得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次数、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对学期中途退学或主动提出停止乘车的学生(幼儿)家长,应当按实际乘车月数结算,退还结余费用。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胡恒晨 杨辉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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