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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底永州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件

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永州6月5日讯(记者 周纯)6月5日上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保护“母亲河”专项审判执行“春雷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永州法院“春雷行动”专项活动相关情况。

  2018年3月2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启动全省法院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后,永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下发了永中法〔2018〕9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湘江”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实施方案》。随后,全市11个县区法院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春雷行动”实施方案,迅速拉开了永州法院“春雷行动”的序幕,永州中院2018年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从4月3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为期8个月。截至5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件,对重大案件进行了网络直播。

  永州中院表示,广大公民对污染环境等损害公民个人环境权益的侵权行为公民可以提起环境民事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公共环境权益损害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公共环境权益损害的行为可以请求检察机关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对严重污染环境、严重破坏生态造成公共环境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可以请求损害发生地的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举报,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周纯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06/05/182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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