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6月12日讯(通讯员 唐振平 王璐) 2017年5月,曾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蓝山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赵某向原告曾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22000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赵某迟迟不履行协议书的内容。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赵某处处躲避,迟迟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蓝山法院在调查赵某的财产情况时,了解到他有房、有车,具有偿还能力。
6月7日晚上7时许,下着倾盆大雨,蓝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顾不上一天的劳累和恶劣天气的影响,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被执行人住处附近。执行小组按照事先定好的执行方案,成功将被执行人赵某在家中抓获,当晚赵某将执行款全部履行,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悉,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期一周的雨夜突击行动,共拘留被执行人6人,执行标的60余万元,执结案件21起,执行效果显著。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唐振平 王璐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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