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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通报6起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涉毒典型案件

  据永州市纪委消息,日前,祁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涉毒典型案件。

  县城管局职工邹柏平涉毒问题

  2017年3月10日14时,祁阳县公安局民警在邹柏平住房前将其抓获,从其驾驶的电动车尾箱中搜出冰毒和"麻古"共10.25克;2017年5月18日,祁阳县人民法判决邹柏平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4月24日,县城管局给予其开除处分。

  县环卫绿化处职工柏岗峰吸毒问题

  2017年12月28日21时,柏岗峰在朋友家吸食“麻古”,被祁阳县公安局查获后尿检呈阳性。2017年12月29日,祁阳县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处罚。4月24日,县环卫绿化处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县环保局职工唐淇吸毒问题

  2017年8月28日12时,唐淇在朋友家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被祁阳县公安局查获后尿检呈阳性。2017年8月28日祁阳县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处罚。4月24日,县环保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县环卫绿化处职工陈湘军吸毒问题

  2017年5月3日15时,陈湘军在家吸食毒品“麻古”及冰毒,被祁阳县公安局查获后尿检呈阳性。另查明,陈湘军曾被祁阳县公安局决定社区戒毒二年,因在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毒品,祁阳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湘军强制戒毒二年。4月24日,县环卫绿化处给予其开除处分。

  县环保局职工何涛吸毒问题

  2017年11月14日19时,何涛在祁阳县城步步高超市附近出租房内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被祁阳县公安局查获后尿检呈阳性。2017年11月22日县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4月24日,县环保局给予其开除处分。

  县环卫绿化处职工李平华吸毒问题

  2017年4月20日15时,李平华在县城金星街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被祁阳县公安局查获后尿检呈阳性。2017年4月25日,李平华又因吸毒被祁阳县公安局决定强制戒毒二年。4月24日,县环卫绿化处给予其开除处分。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07/16/180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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