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龚新智为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蒋俊林为永州市教育局局长;
雷廷玉为永州市司法局局长;
彭晓东为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秦功智为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善生为永州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邓 群为永州市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李小星为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欧阳德群为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衡平为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旦梅为永州市统计局局长;
张建坤为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段灵利为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兰卫平为永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曾宪孝为永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何建民的永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黎武的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明清的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周善生的永州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邓 群的永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小星的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史兆良的永州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周长光的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友元的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段灵利的永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李旦梅的永州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蔡建军的永州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雷廷玉的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蒋俊林的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来源:永州新闻网
编辑:李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