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提高
5月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今年我市再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标准,将我市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60元,提标后我市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2640元/年,提高到每人2900元/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统计,我市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约4.26万人,每年发放保障资金约1.2亿元。近年来,我市继续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水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之一,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今年我市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在落实提标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切实强化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合理调整并确定了本市五保供养标准,积极筹措拨付资金,确保了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永州日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谢少明 周玉和)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李静 谢少明 周玉和
编辑:周文君